本网讯(王希玉 王士栋) 今年以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加强个案监督,拓展审管职能,通过对反映问题的案件进行调卷审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为当事人答疑释惑,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针对审理、执行中反映出的“小问题”,办案人员的简单答复不能获得当事人认同,分管领导不明就里,也不能全面、正确释疑,形成信访案件,导致当事人到纪检、检察部门反映问题,最后,干警被追究责任。对审理、执行过程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管理“真空”,缺乏部门有效监管的情况,该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律知识全面和业务娴熟的优势,要求审管办履行案件全程质量监督的职责,引进个案监督职能,拓展“接地气”的审判管理职能。重点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评查中发现问题、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问题个案进行调卷审查,依据法律规定,核实问题是否存在,并督促进行整改,使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把信访案件消化在萌芽状态,防范和避免了干警出问题。同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对有问题而不改正的案件和承办人提请审委会讨论定性,进行责任追究。
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勇介绍,此举填补了从当事人反映问题到信访案件产生的“管理空白”,也以“第三方”介入的方式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既减少了信访缠访案件的发生,也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