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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假证租车后低价典当还赌债获刑4年半
发布时间:2014-12-16 13:59:40
本网讯(刘良杉 吴鹏飞) 利用汽车租赁行业漏洞,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到租车公司租来汽车,再将租来的车低价典当给典当公司。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廖书才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被告人廖书才因为赌博欠下了近十万元债务,在一次陪朋友去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时偶然发现,汽车租赁公司对租车人信息把关不严,只要求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就可以租到汽车。为偿还赌债,廖书才便打上了汽车租赁的歪主意。2014年6月14日,廖书才用名为“左安”的假身份证复印件和假驾驶证来到青原区吉龙汽车租车公司租了1辆永源飞碟牌越野车(经评估价值81766元)。租到该车后,廖书才将车开到广东省深圳市,使用假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汽车行驶证,将该车以40000元的价格典当给亘宏典当有限公司。 拿到40000元现金后的廖书才欣喜若狂,于2014年7月11日又以名为“彭雄”的假身份证复印件和假驾驶证来到吉州区文达租车行租了1辆黑色东风标致汽车(经评估价值92000元)。租到该车后,被告人廖书才如法炮制,又将车开至深圳市,使用假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汽车行驶证,将该车以40000元的价格典当给了好莱典当有限公司。廖书才将两次典当所得的80000元全都用于偿还之前所欠赌债。案发后,被骗的车辆被追回,并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书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伪造的身份证等证件在骗得被害人的车辆后予以典当,兑换成现金,所骗车辆价值人民币17376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廖书才的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廖书才当庭认罪,予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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