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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院长将“救命钱”送到农民工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4-12-09 16:03:27


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等人员把8万元先予执行款送到农民工焦金朝的病床前。

    本网讯(程远景 孙源阳)  “双节”将至,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涉及农民工案件,除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缓交诉讼费、上门巡回开庭等“绿色通道”外,还真正做到心系弱势群体,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农民工的一致好评。据了解,方城法院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案件80件,已审结79件。

    12月8日上午,方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党组成员和副院长胡黎明等人把8万元先予执行款送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因一交通事故受伤的农民工焦金朝的病床前,并亲切询问焦金朝的病情治疗情况及家庭的经济、生活等情况。当时在场的焦金朝的几名亲属,对法院这种重视农民工案件的做法深受感动并连连称赞叫好。

    今年37岁的焦金朝是方城县四里店乡庹庄村人,2014年10月29日18时05分,在方城县四里店乡华尖河加油站附近,焦金朝驾驶摩托车回家的路上被景文阳驾驶的小轿车撞倒,焦金朝当场昏迷,被送往南阳市中心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现在仍在昏迷之中。焦金朝有三个孩子,大女儿才九岁,小儿子才九个月大,住院一个月医疗费已经高达120000元,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之中。方城县城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刘全超得知这一情况,无偿为焦金朝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援助,于2014年11月18日将景文阳和景文阳所驾驶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并于2014年11月26日提出了先予执行申请。

    方城法院承办法官得知焦金朝的情况后当日就做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裁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先行给付原告焦金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款80000元。某保险公司积极配合,简化程序,2014年12月8日,某保险公司将该款打至方城县人民法院的账户里。收到该款后,于12月8日上午,方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党组成员、副院长胡黎明等人迅即就把8万元先予执行款送到南阳市中心医院焦金朝亲属的手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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