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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走入“指尖时代”
作者:林芳 发布时间:2014-12-08 16:15:36
为了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打造“两微”平台新媒体,构架互动执行新模式,拓展视频直播新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让老百姓握着手机就能了解法院动态,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执行信息,鼠标一点就能收看同步庭审,推进法院司法公开走入“指尖时代”。 新媒体:两微平台扩大司法影响力 8月13日,建瓯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5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38吨,数量较大。与以往不同的是,该院首次利用新媒体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了图文“微直播”。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民的身体健康,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但有些不法之徒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用食品生产、制作和销售过程中法规与监管方面的漏洞频频做手脚,谋取不义之财。如何让这起案件起到“审结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建瓯法院想到了利用新媒体,用官方微博进行直播的方法。 庭审开始,建瓯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就同步发布直播博文,之后每5到10分钟更新一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的每个阶段对应相应微博,图文并茂。相关微博被网友转发评论超过100条,一天的时间,微博阅读量达到8000多次。微博直播的方式也被网友纷纷点赞,“此类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应该面向社会多加宣传,网络直播的方式非常好!”网友@囧r囧r囧rz在建瓯法院官方微博下评论。此后,建瓯法院还进行了多次微博直播,均获得良好效果。 此外,建瓯法院还开通了微信平台,向网友推送建瓯法院的最新动态和司法信息,“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只要动动手指就能随时随地了解法院最新动态,获取最新司法信息”,当事人陈老先生一边看着建瓯法院的微信公众平台,一边欣喜地感叹到:“这微信还是我的小孙子教我的,真是太方便了。” 今年建瓯法院打造了微博、微信“两微”平台,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公众了解法院信息,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获取案件审理情况,拓展司法公开途径,把法院动态第一时间推送到网友面前,让人民群众接触法律、理解法律、监督司法,扩大司法的影响力。 新模式:互动执行提高司法透明度 7月的一天,建瓯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孙邱翔上班后,随手打开“12368执行短信互动平台”浏览信息。“我要举报!”一则来自申请人姜某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点开细细阅读,原来姜某发来短信举报被执行人公司近日有笔30多万元的工程款入账。孙邱翔如获至宝,迅速电召双方重回“谈判桌”。此前总是“哭穷”的被执行人自知理亏,只得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并履行第一笔欠款。 据介绍,该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建成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狠抓“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逐步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及现场远程指挥,完善“12368”司法公益服务系统功能,使执行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高效。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投诉建议、咨询传递等功能为一体,建瓯法院“12368”司法公益服务系统功能逐步完善。通过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当事人可以给承办法官发短信,也可以及时了解案件执行最新进展,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通过平台实现了执行全程留痕、阳光作业、多维公开,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 自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建瓯法院共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发送短信3000多条,当事人发来咨询短信200余条,法官回复沟通率达到86%。这种互动执行的模式,让当事人积极参与,加强与承办法官的互动,全程留痕的方式也大大提高了司法透明度。 新渠道:视频直播让司法公开触手可及 11月27日下午,建瓯法院第一法庭正在准备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现场多了好几个朝向不同的摄像头,可确保庭审现场直播无死角。旁边的设备室里,工程师正在给书记员们演示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操作方法,为网络视频直播做最后的准备和调试。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人民群众的广泛期待,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透明,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集庭审记录、证据展示、数字化影像采集、处理、存储和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法庭,等于给庭审管理和庭审公开“装上了动力强劲的引擎”。建瓯法院经过充分调研,在南平地区基层法院率先实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人民群众可以坐在自己的电脑前通过点击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观看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同时,也可以让审务督察人员随时对法官庭审活动进行督察。 “庭审视频网络直播让法庭不再神秘,老百姓可以通过互联网同步看到庭审的过程,庭审的每个环节,法官的一言一行全部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下,让人民群众能够真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刚刚旁听完庭审的李先生高兴地说。 建瓯法院院长陈金太表示:“司法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力打造“阳光法院”和“公信法院”。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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