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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打点关系和空转股份为名骗百余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08 11:55:40


    本网讯(杨盛承)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男子刘添芳为骗取钱财,先后以打点关系和空转股份为名,骗得现金1899606元。近日,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添芳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涉案赃款1899606元继续追缴,退还被害人。

    2012年8月份,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在广东寻找矿石销售渠道,经郑志光介绍,该公司股东杜氏三兄弟及法人代表徐湘与被告人刘添芳见面认识,郑志光向杜氏三兄弟、徐湘介绍被告人刘添芳是帮南玻集团公司找矿源的工程师。2012年9月底,被告人刘添芳就以南玻集团公司地质组工程师的名义到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山看矿,后刘添芳多次到资源县,并雇人冒充南玻集团公司员工到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山作钻探记录。被告人刘添芳将钻探记录带回到广东后,私刻“南玻集团地质组业务专用章”、“南玻集团计划发展部业务专用章”、“南玻玻璃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三枚假章,并以南玻集团地质组的名义向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出具钻探表。2013年1月25日,刘添芳以南玻集团工程师的身份协助主持了好兄弟公司的股东在东莞山庄的会议,并以南玻集团工程师的身份讨论了南玻集团与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该公司石英矿的购销问题。被告人刘添芳又于2013年2月6日以南玻集团计划发展部的名义向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出具合作意向书,于2013年6月20日以南玻玻璃集团公司的名义与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石英矿购销合同。2013年6月26日凌晨,刘添芳离开资源县潜逃。现查明,2012年9月份至2013年6月份期间,刘添芳以“打点”南玻集团公司负责购矿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帮助好兄弟公司销售矿产品、请南玻集团领导及工作人员开会、住宿、用餐、交通支出等名义开具发票骗取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现金499606元。

    2013年5月,被告人刘添芳在得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曾少平想买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股份后,为了骗取曾少平钱财,2013年5月11日,刘添芳通过阙卫洪与左才军签订协议,购买左才军在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13%的股份。2013年5月20日,被告人刘添芳与阙卫洪在没有取得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任何股份的同时,与曾少平签订转让协议,将资源县好兄弟矿业有限公司5%的股份以1400000元转让给曾少平,后曾少平通过银行转账将1400000元转给刘添芳。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添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共计骗取他人财物1899606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添芳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无法追回,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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