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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丈夫沉迷网游 妻子二度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12-05 10:11:07
本网讯(裴玲 李章兵)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但又不做出实际行动弥补夫妻感情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近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张丽与被告周子山自愿离婚,婚生男孩随被告周子山共同生活。 2009年年初,原、被告通过网上聊天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都是“90后”。后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生育一男孩。2008年8月5日,原、被告在江西省乐平市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经常上网玩游戏,并在游戏中与其他女性结婚,原告无法忍受故于2013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开解劝导后,原告同意撤诉并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原告撤诉后,起初被告尚能控制不上网,2013年10月双方因为日常生活琐事发生了一些争吵,被告重新开始玩网络游戏,原告多次劝说无效,再次起诉离婚。 被告到庭应诉称,被告一直爱玩网络游戏属实,在认识原告之前,每天都会和团队一起打副本升级,被告认识原告其实也是通过游戏伙伴介绍的。被告认为游戏已经成为被告生活的一部分,若原告实在无法接受,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认为被告对网络游戏的热爱已超过正常范围,有时除了上班、上厕所,一整天就在电脑前不停的玩,像着了魔一样。被告虽然在游戏中和他人结婚是虚拟的,但被告和对方嘻笑打闹的感觉却和正常夫妻无异,原告及被告父母多次劝说都没用。被告对游戏的关心远超过妻子和孩子这是原告无法容忍的,故坚决要求离婚。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遂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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