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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倒车未注意安全撞死老人赔钱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03 14:13:04
本网讯(刘万春 易义东 贾莉) 司机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倒车,将车后方一行人撞倒并碾压致死,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许冬雅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7月24日8时30分许,被告人许冬雅驾驶一欧曼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由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万上线往慈化集镇方向行驶,当行至慈化镇健康中心门前路段时,被告人许冬雅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倒车,将被害人吴某某(女,79岁)撞倒,造成被害人吴某某被碾压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许冬雅驾驶车辆在倒车时未注意车辆后方安全,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许冬雅与被害人吴某某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吴某某家属人民币16万元整,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冬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许冬雅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许冬雅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6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许冬雅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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