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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女儿曾遭大伯侵犯 法庭支持母亲离婚
发布时间:2014-12-01 13:17:06
本网讯(魏文) 父母离婚年幼女儿支持母亲,原因竟是曾经遭受大伯侵犯。11月26日,江西省彭泽法院马当法庭审理了该起令人发指的离婚案件。 原告黄娟娟与被告代勇2000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年底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感情基础,不甚了解,婚后黄娟娟才发现丈夫代勇性情暴躁,酗酒,因为一点小事就打骂妻子。正当黄娟娟想结束这段本就没有感情的婚姻时,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黄娟娟只好忍气吞声,继续与代勇生活下去。 2007年,已经生育有一子一女的黄娟娟忍受不了与丈夫每日争吵打架的生活,决定外出工作。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几年。2011年春节,十岁的女儿多次拉着母亲,希望她不要走,最开始,黄娟娟以为女儿不舍得自己,便安慰女儿,谁知,女儿哭的愈加伤心,说自己很怕,黄娟娟这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拉着女儿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谁欺负了?女儿颤抖着稚嫩的声音,说出了真相:原来,是丈夫的那个流里流气、“臭名远扬”的哥哥,也就是女儿的大伯,经常对她有肢体上的不规矩行为,不幸中的万幸是并没有被性侵。这一年来,女儿几乎天天生活在阴影与恐惧之中,几乎每天都做着噩梦,不,对孩子来说,这样的生活就是噩梦。黄娟娟如五雷轰顶,紧紧地抱着女儿,哭着说对不起,不知道女儿竟然过着这样的日子。此时的黄娟娟只想找到丈夫,质问他为什么从来不关心女儿,更想狠狠的教训丈夫的所谓大哥! 代勇也是怒不可遏,和妻子一道冲到了大哥家。得知弟弟弟媳是来“讨伐”自己的,大哥头一昂,不屑道,自己根本没有做过这样的禽兽行为,不要诬赖他,接着话锋一转,威胁两人不管就算真有此事,说出去也是丢丑,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为了小女孩的名声,最好不要到处乱说!黄娟娟气得发抖,反观丈夫代勇,却选择自欺欺人,警告妻子为了女儿不要说出去,以免家丑外扬。 在抱着女儿哭了一天之后,决定带着女儿和儿子离开这个家,来到自己工作的城市相依为命,再也没有回去与丈夫代勇共同的家。到了2014年,黄娟娟决定结束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起诉与丈夫代勇离婚。 法庭调查中,原告黄娟娟提交了一份女儿亲手书写的给法官叔叔的信,稚嫩的笔迹诉说着曾经的遭遇,也诉说着妈妈这些年的不易。“妈妈现在一点也不幸福,爸爸也从来没有关心过我和弟弟,如果妈妈离婚,我和弟弟一定要跟着妈妈,不会跟着爸爸。”代勇看完以后也陷入了沉默,如果当年自己对女儿多一点关心,如果自己当年没有那么懦弱,也许妻儿也不会选择离开自己。在法庭调解阶段,被告代勇同意离婚,孩子随原告黄娟娟生活,自己每月支付抚养费。法庭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双方签字生效。 法官感言:女儿支持母亲离开父亲,可见家庭之不幸福,所受伤害之大。家庭是孩子成长的主要场所,家庭环境是影响孩子成长的重要因素,父母是孩子最亲密的交往对象。父母之间的冲突与不和睦会使孩子失去安全感,给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为父母者,在逃避自己不幸婚姻的同时,不能将孩子置之不顾,否则,孩子的身心健康非常容易被侵害,耽误孩子的一生。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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