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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技痒难忍”再行窃入狱 失望妻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11-24 16:33:21


    本网讯(刘越峰 吴琦)  2014年11月20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看守所内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第四次调解:原、被告协议离婚,儿子由原告抚养,不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

    原告文玲与被告肖华相识相恋,于2000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2002年肖华因盗窃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三口之家变“异地”。文玲独自一人抚养儿子长大。十年后,肖华出狱。本以为是新生活的开始,但已与社会脱节的肖华无所事事,重操旧业,于2014年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文玲失望至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案后,鉴于被告系服刑人员,为妥善解决矛盾,多次进行调解,终达成以上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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