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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夫欠债妻还 法官调解申请人“赠”五千元
发布时间:2014-11-20 11:12:11
本网讯(洪耀宾) “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一个女人也不容易,我再留5000元给她儿子当学费!”小许对执行法官说,“请再帮我们制作一份和解协议,这个案件就结了!”近日,这一幕发生在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内。 原来,林某曾因经营缺资金向小许借款10.6万元,可欠款未还林某就过世了,小许将林某的妻子阿凤及其儿女诉至法庭,经惠安法院开庭审理,阿凤被判应还欠款。近期,法院查冻阿凤账户7.1万元,小许看在阿凤一个女人当家还要供儿子上大学不容易,决定扣去阿凤需付的执行费1500元后,再给她留5000元,以6.45万元抵10.6万元的债务。 丈夫借款未还过世 妻子儿女被诉还债 事情得从2008年说起,当年,林某因经营缺资金,分两次向小许借款计10.6万元,其中一笔是由校服货款4.6万元转为借款,另6万元是现金借款,以林某出具的欠条为据。2011年1月,林某过世,10.6万元的借款未还。 2013年7月,小许将林某的妻子阿凤及其3个儿女诉至法庭,要求他们偿还林某所欠款项。惠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查,阿凤虽未和林某领取结婚证,但两人于1989年5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林某的子女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林某任何遗产。 据此,法院判定,林某借款发生在其与阿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阿凤有否继承林某遗产,现阿凤应承担还款责任。 看在女人当家不易 原告减去4万多元债务 虽然法院于2013年9月做出判决,但阿凤迟迟未将欠款还给小许。 去年春节前,小许向阿凤催讨,阿凤因对方不答应减免部分款项而拒不偿还,后闹上法庭,双方也闹得不愉快。今年1月,小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执行未果。 近日,惠安法院通过“点对点”网络银行,查控冻结阿凤账户7.1万元。法官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召集双方进行协商,通过做全方位的思想工作,以期能解开两人心中的结。 协调期间,小许说阿凤一个女人当家不容易,而且孩子还在上大学,考虑到这些因素,他决定扣除阿凤需支付的1500元执行费后,再给阿凤留下5000元,只拿走账户里的6.45万元,了结了10.6万元的债务。 据悉,今年以来,惠安法院通过“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查询1315件,查询被执行人1200余次,银行查控2145次,涉及金额达2794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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