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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法院:小法庭奏响司法为民和谐曲
作者:李文 高志云 发布时间:2014-11-24 10:59:13
地方法庭根植基层,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联系最紧,是落实司法为民“关键的关键”。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法院大坡法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了人民群众身边的一个个“疙瘩”,奏响了一曲平安和谐优美的司法主旋律。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大坡法庭的管辖区域多为山区农村,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其中离婚案件51件占案件总数的31.87%。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因家庭琐事积怨成仇,对立情绪严重,矛盾突出,处理不好,极容易扩大矛盾,甚至引发刑事案件的发生。对此,大坡法庭实行“以人为本、亲情感化”的调解思路,在立案时办案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先让当事人宣泄一下心中的情绪,拉近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然后注重从夫妻感情、子女亲情、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入手,唤醒当事人的良知,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在处理其他纠纷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在总结以往调解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吃透社情民意,针对不同案件有的放矢开展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截至11月20日,大坡法庭结案137件,调解撤诉102件,调撤率为74.31%,仅有1件调解案申请执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联动司法,维护群众利益 为了提高调解的成功率,真正实现定分止争,大坡法庭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调解方式,由党委政府从村委、社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等多个职能部门抽调资深优秀的调解员、业务骨干与法庭的审判人员组建联合调解中心,充分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拓宽调解渠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自2014年4月11日联合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以来,联合调解中心在诉前共化解了17件纠纷。 通过诉前联调不仅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还使得群众在家门口就解决了矛盾纠纷,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畅通诉讼渠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办理立案手续并将案件受理通知书、随案廉政监督卡、申请审判会委员回避告知书、载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诉讼风险、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一次性送达当事人,同时将案件主办法官名字、电话等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在家一个电话就可了解自己的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于提交立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主体不适格的,除做好诉讼引导服务外,对需补交的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以免当事人多次来回奔跑。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快速便捷地解决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纠纷,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应诉环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当事人来法庭或打电话咨询有关法律或立案等问题的,认真接待,耐心解答有关诉讼程序问题,使来访群众疑惑而来,高兴而归。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对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或调解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当事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并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案结事了。 送法下乡解民忧。大坡法庭结合当地的司法需求,在群众赶集日,向群众发放诉讼指南等法律宣传资料,并提供法律咨询,现场为农民解答法律上的疑惑。在下村屯办案途中将法律宣传资料送到村委供村民取阅,并指导村委的人民调解工作。在送法下乡过程中,共发放宣传便民诉讼指导资料、法律资料等8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和来访约150人次。 司法为民永无止境,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坡法庭的干警将一如既往地心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在便民利民上出新招、实招,让群众感受到真切的司法关怀,从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中塑造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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