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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法院司法救助情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4-11-14 13:56:48
图为长武县政法委书记弥宝慧为困难申请人送来司法救助金 本网讯(张博) “谢谢你们!这么大老远送来救助款。我儿子上学的贷款马上就要还,这笔钱太及时了。”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赵某哽咽着接过救助款。11月13日,陕西省长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弥宝慧同志、长武县法院院长刘军同县法院执行庭同志一道,冒着初冬的寒冷赶往昭仁镇沟泉村赵某家中,将司法救助金30000元送到赵某手中,用现实的帮助,温暖着冬日严寒中群众的心灵。 赵某的丈夫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离世。作为家中顶梁柱的王某突然逝去,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顿时生活窘迫。后经长武县人民法院(2008)长民初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肇事者张某赔偿赵某及其子女、婆婆共计114355.02元。但是,肇事者张某在赔偿其6000元后,便再未支付任何款项。无奈,赵某至长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县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多方调查,肇事者张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申请人赵某陷入沉默,满面泪痕。 随后,长武县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多次与赵某联系,并到其家中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在赵某的丈夫王某离世后,赵某成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家中有一个七十多岁的婆婆需要供养,还有一个儿子正在上大学,家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生活十分贫困。本来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可以暂时缓解他们的困难。但是肇事者张某的失踪,让看到一点希望的她们,又再次陷入绝望。在了解到她们的现实困难后,县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院领导。于是,县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计为赵某一家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20000余元。 但是,这些钱对于这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只是杯水车薪。于是,长武县法院将赵某的困难汇报给长武县政法委,积极争取县政法委的支持。在长武县政法委领导的关怀和重视下,通过再次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又为赵某一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0000元。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武县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时刻把“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放在首位,主动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做好做实。今年以来,长武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的规定,以救助困难群众为切入点,围绕民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至今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余元。通过有力的司法救助,长武县法院有效地解决受助困难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力的维护长武县的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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