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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法院“四个加强”培养优秀法官队伍
发布时间:2014-11-13 10:17:14
本网讯(贾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立志于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不断增强法官司法能力。东安区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努力造就一支让人们满意的法官队伍。首先是不断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学习好新近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打好司法为民的扎实的法律基础。其次是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提高教育。要积极选派干警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审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邀请专家教授上门讲课,强化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司法资格考试专项培训工作。开展司法考试专项培训,从培训人员、时间、经济上保证年轻干警积极投身应试准备,提高司法考试过关率,缓解并最终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升法官司法公信力。一是改进法院领导班子的作风。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彻底改变只靠行政命令指挥审判工作的做法。二是加深法官与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实际行动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三是不断强化法官的自律意识。 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一首先要正确认识女法官作用。宣扬男女平等观念,提倡尊重妇女,保障妇女权益,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其次是要重视女法官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注女法官的身心健康发展,做到既注重培养女法官的政治思想修养,又关心女法官的身体健康,关心女法官的心理压力,关心女法官的工作生活,保证女法官拥有充足的婚假、产假、病假、事假、年休假时间。三是要重视培养法院女干部,选贤任贤,提高法院女干部比例,完善用人机制。法院应该重视女法官的培养,为优秀女法官的发展创造条件、疏通渠道。 加强廉政建设工程,保障司法公平与正义。一是规范干警行为,建设纪律严明的法官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十个不准”、“五个严禁”等禁止性规定,使干警真正入脑、入心,成为日常的行为准则。二是树立监督意识,营造公正为民的审判环境。全面推行阳光审判。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执行听证,进一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三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为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结合“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上网”、“零违纪”集中教育活动等专项活动,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相关制度,努力拓宽案件质量评查渠道,以评查规范办案行为。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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