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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见兵法官获2013年度湖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4-11-17 09:52:34
本网讯(曾妍) 11月14日,“深化平安湖南建设工作”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会上,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法官徐见兵受到表彰,荣获2013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记一等功。 徐见兵曾获郴州市北湖区2013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学雷锋标兵”。他承办的案件撤调率达80%以上,无一上诉和上访。2014年5月,徐见兵被列为临武县道德模范人选。 2013年3月3日上午9时,为制止手持管制刀具(约50公分长的尖刀)的胡某(精神病人)行凶伤人,徐见兵和儿子都被胡某砍成九级伤残。胡某最终被北湖区公安局燕泉派出所警察制伏。听闻此事,身患高血压的徐见兵父亲突发中风,瘫痪在床。 诸如此类的事迹不甚枚举。尽管如此,徐见兵并不曾后悔。“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新时期每个公民应该倡导的职责和义务。”他说,“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理应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恪守职业道德的楷模,更应该积极主动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侵害的时候,义无返顾地去与违法、犯罪分子及一切有社会危害性的人和事作斗争。”话虽平淡,却道出了徐见兵对司法事业的一片赤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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