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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力争将刑事大要案办成“铁案”
发布时间:2014-11-06 15:24:04


    本网讯(王希玉 王相敬)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全面查清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定罪量刑,妥善平稳地审结了一批重大、敏感的职务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现已审结9件11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要案审判工作政治性强,关注度高,且案情往往疑难复杂,因此能否依法稳妥的办理好大要案,不仅是对法官业务素质状况的重要检验,更是对法官队伍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以及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大考验。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大要案审判工作,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强了大要案审判队伍建设,现刑二庭有5名法官具有法学硕士学位,为办理好大要案提供了良好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大要案审理工作涉及纪委以及侦查和审查起诉等部门。在案件审理中,该院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案件相关信息,对案件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保护当事人诉权为中心,全面做好与公诉人和辩护人协调沟通工作,把握办案节奏,提高诉讼效率,保障案件依法顺利审理。此外,还及时将审理程序及法律适用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省法院汇报,及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指导与支持。

    该院强化庭外措施的同时,在庭内努力实现“四个到位”:即庭前准备充分到位、庭审组织周密到位、评议研究深入到位、文书制作精细到位。对每起大要案,都要编制庭审预案,分析预判案件审理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拟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庭审有条不紊进行;以庭前会议等方式,强化与控辩双方的协调沟通,制定庭审提纲,明确重点,做到庭审有的放矢。专门制定了大要案审理操作规程,分清环节,明确层次,要求根据庭前会议确定的重点问题展开调查、辩论,并及时加强引导,确实做到层层深入、环环相扣,事实查明在法庭,法理释明在法庭,确保实现庭审功能。要求每位合议庭成员根据大要案庭审和阅卷情况,都要独自阐明案件事实,由承办人在此基础上综合形成案件事实,保证认定事实客观全面,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要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问题,必须做到不回避,逐个逐条有回应,努力将案件办成“铁案”。

    裁判文书是整个审理工作的产品,是体现案件质量的载体,文书质量高低直接反映案件质量及法官办案水平;特别是大要案,社会关注度较高,任何纰漏或疏忽都可能给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对于大要案裁判文书,该院始终要求出“精品”,从文书的谋篇布局、辨法析理都要反复思考沉淀,直至理出最符合案件特点的文书模式及辩驳风格,力求制作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文书。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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