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阳两级法院10个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超千件
发布时间:2014-10-21 13:41:45


    本网讯(王云生 阎丽杰)  截至10月17日,今年河南省安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64件,较去年同期的582件增长1倍,创历史新高。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安阳市两级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长期没有较大突破,从近五年来情况看,2009年受案数量为654件,2010年为592件,2011年为942件,2012年为812件,2013年787件,与省内受案数量较多的地市相比差距明显。

    为了提高行政诉讼的受案数量,提振群众的诉讼信心,提升行政诉讼的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多措并举,大力加强立案工作,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受到省法院的肯定。

    扩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今年4月,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制作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到田间地头和人流密集区进行集中宣传;接受电视台采访、参与电台热线、在报刊上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专项媒体宣传活动,前三季度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行政审判方面的工作信息和宣传报道114篇,着力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群众合法、有序维权,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实施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减少行政审判的外部干扰。自今年5月1日起,安阳法院率先在全省对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同时,为了降低异地管辖给诉讼群众带来的不便,坚持“让法官多走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原则,对异地管辖案件实行委托立案和巡回审判,除市区间的异地管辖案件法院可以自行立案外,其他被指定管辖法院可以委托当地法院办理立案、受理和代办应诉手续;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一律到当地法院进行;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的,也通知到当地法院进行。

    坚持应收尽收,减少行政诉讼立案壁垒。安阳法院制定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受案工作的规定》,对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依法立案和宽进严出原则,规定对属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属于受案范围的案件,不得随意增设受理条件;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先予受理;对是否受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先行受理。同时加强对基层法院行政受案工作的监督,每季度通报全市法院行政受案工作情况,对排名末位的法院主管领导和行政庭庭长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