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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法官”夜访瑶寨 “普法超市”放飞梦想
——梧州、蒙山两级法院深入瑶乡普法随访记 作者:桂西 蒋旅 发布时间:2014-10-21 10:40:51
法官夜访瑶寨为村民开设法律讲堂。 “想不到法官在秋收农忙季节夜里还大老远跑腿来到我们瑶寨夜访、普法,为瑶胞发展经济的新路子出谋划策……”深秋的山区瑶寨夜晚气温低至10多摄氏度,寒气袭人。 10月16日、17日,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二庭以及蒙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离梧州市200多公里的蒙山县夏宜瑶族乡,夜访瑶寨开设“法治讲堂”、向瑶胞介绍了群众关注的“外嫁女”土地补偿、婚姻法、继承法、环境公益诉讼等民事法律问题。白天法官们深入夏宜乡街头,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普法宣传单,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在民族学校开设“法律梦工厂”,为瑶乡孩子送去“法律营养餐”,助推瑶胞梦在大山中放飞。 “法官进村屯,再难的纠纷也都心中有底;今年以来夏宜瑶族乡有5个村实现无诉讼,基本做到‘纠纷不出村(屯),诉讼不出乡’,这与法庭扎实的基础工作分不开,‘跑腿法官’功不可没。”蒙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勇评价说。 “跑腿法官”打造无诉讼村寨 “温庭长,和你商量件事,现在适逢秋收季节,村民白天忙于在田间干活,他们希望法官能晚上给他们上法律课……” “没有问题,今晚我们8时许准时到你们村开讲‘法律讲座’。” 10月16日下午5时,夏宜法庭庭长温建松接到蒙山法院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莫辉的电话后爽快地答应道,把本来第二天准备去夏宜村车背组普法的行程提前到当天晚上。 “今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深化‘民族团结,美好家园’主题宣传,蒙山县以‘整乡推进’夏宜瑶族乡建设和该乡30周年乡庆为抓手,以点带面抓好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建设工作。”夏宜乡委书记廖仲诗介绍说。 “今天我们要去夏宜乡回访案件当事人,顺便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那里的维稳情况。”晚上7时30分,笔者随法官们开展下访活动。 “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是需要法律,越需要公平正义。”一路上,温建松庭长向笔者介绍:夏宜法庭的辖区有梧州市仅有的两个瑶乡,农村缺乏法律意识,当地很多人常常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酿成大纠纷。夏宜瑶族乡位于距离县城23公里的西南部,东邻文圩镇,西北与金秀瑶族自治县交界,西南与平南县接壤,东南与藤县毗邻,是三市(梧州市、来宾市、贵港市)四县(蒙山县、平南县、金秀县、藤县)五个乡镇的交汇点。辖6个行政村64个村民小组,1580户6300多人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离婚、债务、山林权属等民间纠纷相对多了起来。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蒙山法院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定纷止争、息诉罢访为宗旨,经上级法院批准设立了夏宜人民法庭,派驻熟悉基层工作的少数民族法官,同时聘请了乡政府和辖区6个行政村的10多名诉讼联络员,组成了一支扎根瑶乡“跑腿法官”队。截至今年10月份,法庭辖区的10多个村屯实现了“零诉讼”。 夜间“法治讲堂”成了“多民族交流角” 当晚8时30分许,法官们经过40分钟的艰难跋涉,终于来到了夏宜村车背组。 “这里距县城30多公里,地处瑶山深处的车背组有人口120多人,聚居着汉、壮、瑶、布依等少数民族,其中瑶族人口占90%。”人民陪审员莫辉介绍。笔者发现,在莫姓的祖屋周边建起了一栋栋三层高的小洋楼,“法治讲堂”就设在老祖屋的厅堂里,在光亮的电灯下早早的围了几十名村民。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实行。对于全国55个少数民族而言,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事件。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此得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温建松庭长向村民解读起了《民族区域自治法》。 “我现在发展木器加工,政策上有什么优惠吗?”村民龙政新问。“有的,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三十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温建松回答。 “我们老家是贵州的,嫁到这里能否享受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政策?”从贵州省荔波出嫁到夏宜的覃姓妇女代表三名“外来女”抢着问。 “你们只要把户口迁到这里居住,同样享受有关民族政策的。”听到温庭长的答复后,几个妇女很高兴。温建松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希望大家多学法律,外出务工、发展经济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勇于利用法律利器维权。 “我们村民在县乡党员干部‘一对一’或‘一对多’对口帮扶下,提高少数民族群众自我‘造血’功能,发展了养殖业、木器加工和种植特色水果,人均年收入达3800元,80%的都建起了小洋楼,瑶胞们都过上了小康生活,从贺州、来宾、以及贵州、四川的外省‘金凤凰’都飞来了。”村委主任周强笑呵呵地说道。他希望政府能帮助把光纤接到村里,为瑶胞架起一条“信息高速路”,村民可以通过上网把这里的特产销售出去。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到了晚上11时,山区的阵阵寒风吹来,穿着短袖的法官们一阵打战。 “进瑶寨要经过‘大考’,讲瑶语、唱瑶歌、喝瑶胞自己酿的‘土茅台’。”温建松对笔者说。 瑶胞们端上了石崖茶,捧上了土米酒,唱起了瑶山歌:“太阳出来照瑶山咧,青山绿水换新装哟……” 喝了瑶乡米酒,大家的心暖和起来。 “‘你’瑶话叫‘梅’、‘你去哪里’叫‘梅明哈捞’、‘你吃过饭没’叫‘梅年啊囊买’”;“回家”壮话叫“北览”、“吃饭”叫“肯喉”;布依族话:您好:bixnuangx ndil 谢谢:jolmbaais 再见:daauslangl ranl...... 一时间,现场成了多民族的语言“学习交流角”,笑声回荡在深山的瑶寨里。 “普法超市”托起瑶胞“中国梦” “民间借款要写借条,出卖农副产品货款追讨要通过合法正当渠道......”17日上午11时,从四面八方到夏宜乡赶集的群众多了起来,梧州市中级法院、蒙山法院的法官们顶着烈日,在街上开起了“普法超市”。 梧州中院立案庭的法官王益民现场向群众介绍大家关注的“外嫁女”土地补偿、婚姻法、继承法、环境公益诉讼等民事法律问题。 “这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家拿回去和家人一起学习。”夏宜法庭的法官忙着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普法宣传单,一边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村民抓到小偷不能打,要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到夏宜赶集的来宾市金秀县中良乡德香村的瑶胞妇女赵秀清一边看宣传单一边和同伴说道。当天近1000名赶集群众自动到现场听讲座,法官们在讲座现场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地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为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保障就读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办学经费和助学金由当地财政解决,当地财政困难的,上级财政应当给予补助。”将近中午12时,法官们来到夏宜瑶族乡民族学校,为学校的师生讲起了法律课。 “同学们,刚才我们看了三个法制教育短片,现在我想问问同学们是否知道刚才短片中的行为都触犯了我国法律哪些罪名?”“我知道,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内,法官正在通过播放法制微电影的方式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当天,民族学校的400多名学生走进“法律梦工厂”,感受法律的关怀,体会放飞梦想的喜悦。 “游戏迪厅要远离,上网控时有选择,遵守纪律学本领……”由法官组成的普法队来到六年级二班,给孩子们送来法律教育的“营养餐”。 “村里的小学教育方式比较落后,法制教育和家庭教育形式单一,老师上法制课反反复复都是照本宣科,学生难懂,你们来了就好,学生们都盼着经常见到法官哥哥姐姐们”民族学校校长韦国兴说。 学生围坐在教室里,饶有兴趣的听法官以身边发生的案例讲故事,让本来热闹的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同学们聚精会神倾听;为了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法小分队把抽象的法律知识编写成三字经、三句半、七言诗,并汇编成册,读起来朗朗上口,易记易懂。如何防范抢劫、如何防范偷窃、如何与人友好相处,如何远离网络游戏和不良嗜好、如何尊重老师和长辈等等这些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知识,都浓缩在人手一本的小手册里,学生们很快就能领会,因此,在有奖知识问答环节,学生们争相举手作答,把此次活动推向高潮。 “人穷志不能穷,缺钱不能缺德,遵纪守法关键在教育和引导,我们只是为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开了个头,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学校、家庭、社会都要共同努力,才会为孩子们营造平安幸福的未来”,普法小分队临走时寄语民族学校的师生,用法律守护青少年的“中国梦”。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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