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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钱给他人还赌债起诉索债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4-10-15 09:10:24


    本网讯(肖明华)  女子明知男子还赌债还借钱,4万元借款打了水漂。2014年10月14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燕与被告朱泉原系夫妻,2012年9月两人登记离婚,但双方仍同居生活。2012年下半年被告因在外赌博借了很多高利贷,就多次向原告提出借钱还赌债,原告明知被告借钱就是为了还高利贷赌债,还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陆续共借给被告5万元,被告也出具了借条,而后被告归还了1万元。2014年春节前,原、被告因琐事产生矛盾,两人分居生活。后因被告多次骚扰原告,原告即要被告还钱,双方协商不成,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泉向原告张燕借款5万元,已归还1万元,尚欠4万元,被告亦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但因原告张燕明知被告向其借钱是用于归还赌博所借高利贷,属于违法借贷行为,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故对原告张燕要求被告朱泉归还其借款4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驳回,故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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