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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院:在红树林边托起天平的光环
作者:任泺璇 发布时间:2014-09-25 15:10:52
执行人员冒着酷暑下乡执行。 地处西南出海大通道、北部湾畔的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43人,辖区人口约16万人,西南第一大港防城港就在该辖区,是全国离海边红树林最近的一个基层法院。2008年以来,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钢铁、核电、金川镍铜等一批自治区级、市级“天字号”项目先后落户防城港市港口区,为该市的经济腾飞插上了翅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紧跟时代脉搏,牢牢把握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主线,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切实保障民权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近三年来,全院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5256件,荣获自治区级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先进荣誉30多个,被评为全广西区优秀法院,还涌现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法官和先进个人。 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发展大局 在近几年全市项目建设高潮迭起的重要发展时期,征地拆迁工作是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之一。港口区法院主动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先后派出多名法官常驻征地工作组开展律服务工作,及时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年来妥善调处因项目建设引发的土地权属、土地补偿款分配等纠纷案件227件。 金川镍铜项目是广西区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之一。在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有13户群众的房屋正好处在项目氧化车间的燃料传送带建设地,地位十分重要。这一处征地工作,3年中换了5个工作组都没搞定,最后只能选择走法律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尽管法理说透,但此13户群众并未依法履行拆迁义务。在问题依然僵持的情况下,法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2户进行了拆除。之后,一直持观望态度、不愿搬迁的其余11户群众也主动与政府签订了征地协议。至此,整个项目中所有征地拆除工作全部完成,土地按时移交投入使用,确保了项目准时点火开工。不仅受到了项目业主和工作组的肯定,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扬。 今年4月,对核电项目主场区7户拒不履行政府拆迁决定的拆迁户房屋、10户祖公屋进行依法妥善拆除;6月,成功调解阻碍企沙客运站项目施工进度的建设工程纠纷,使连接核电、钢铁、金川三大项目及防城港电厂等地、因纠纷停工长达八个月之久的重要公交中枢项目又顺利复工……“政府在征地拆除工作陷入僵局时,总能得到法院及时出手相助,港口区各重大项目建设能顺利推进,法院功不可没啊!”今年7月,港口区委书记梁宗勇在全市年中经济工作会议期间遇到市中级法院院长杨智军时由衷赞叹。 港口区法院不仅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大有作为,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多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法官们进安置点、上渔船、到村委和乡镇,向搬迁群众、村干部、乡镇干部宣传相关法律,宣讲和谐和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道德,继续为促进搬迁后的社会和谐稳定作新贡献。2013年年底,作为各大项目落户主阵地的企沙镇党政领导一齐登门向港口区法院致谢,因为他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院在驻镇的大项目建设中及其它方面给予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了大量的“烦心事”,他们没有忘记法院的鼎力支持和重要贡献。 践行司法为民 保障民生民利 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把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把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落实到审判工作各个方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尽可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 在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与陈某相依为命的孙女车祸中丧生,肇事车主赔偿了1.3万元的丧葬费后,就不愿再赔偿。愤怒的老人向肇事车主黄某提出了2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开庭前,主办法官多次调解,被告人就是不愿多出钱。为给肇事方及家属施加压力,法院决定对已被取保候审的肇事司机黄某收监羁押,并迅速到交警大队将黄某的9.9万元保证金押查封。随后,法官多次分头或集中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做思想工作,讲人情、释法律,黄某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16.5万元,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陈某也于立案后的第六天拿到了全部赔偿金。 该院注重将人性化理念贯彻审判执行全过程。在立案阶段建立困难群众诉讼“绿色通道”,成立案件“快裁小组”,用最短的时间解决简易纠纷案件。开设“假日法庭”、“夜间法庭”、“海上法庭”等多种富有“人情味”的便民法庭,近3年来法官携卷巡回到社区、村镇、海边、大项目基地现场调解、现场开庭办案230多次,便利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仅今年前7个月执结执行案件201件,执行到位现金1736万余元,其中劳动报酬、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00多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刑事受害人补偿、执行救助等救助措施,近3年共对560多起案件实施司法救助,减、免、缓交诉讼费320多万元,为22名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造成执行不能的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多26万余元,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今年上半年,该院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20多条,并认真研究梳理并落实,立行立改。如经过与银行及财政部门多方协调,在立案庭诉讼窗口安装了银联POS机,实行刷卡交费,减少群众路途时间,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费难题。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规范司法行为,杜绝暗箱操作。 强化执行和解 力克执行难题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司法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焦点问题。近几年,该院明确提出:执行工作既要讲法律效果,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寻求最好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所执结案件中,以调解、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均保持在70%以上。 去年12月,在执行申请人谢某与被执行人韦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时,韦某对判决不服,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信访,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态度恶劣、漫骂执行法官,但执行法官不折不挠,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居中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促进执行和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最终被告不仅自动履行了义务,还主动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该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和谐执行,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累了一些新鲜的执行工作经验:一是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执行110、信息联系卡、庭局联动等措施,快速反应,及时执结。二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政法委的组织协调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加强与国土、房产、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起一套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指导有力的执行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执行例会制度,每周一听取案件执行进度的情况汇报,对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制订解决方案,以减少执行积案。近几年该院执行局两次被评为全区清理执行积先进集体。 此外,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令,对其行踪进行布控跟踪,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司法拘留和罚款等强制措施。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查控系统自去年6月运行一年多来,通过查询执结案件170多起,成功追回标的金额近1300多万元,其中执结标的金额最大一起为502万元,执行时间短、效果好,得到当事人高度评价,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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