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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山东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淄博召开
发布时间:2014-09-24 09:58:30
本网讯(王伟) 9月22日上午,第六次山东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淄博召开。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最高法院专职审判委员杜万华,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法院院长白泉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淄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致辞。 姜异康批示指出,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对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全省法院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为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杜万华强调,要明确职能定位,促进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紧紧围绕人民法庭的职能地位,科学配置法庭职能,加强审判管理,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效力,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法制意识,提升基层法制化水平。 才利民强调,要按照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便民利民为目的,以改进司法纪律作风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和建设,努力把人民法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把人民法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庭工作保障体系,加大督导指导力度,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周清利在致辞中介绍了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表示,这次会议在淄博召开,是对淄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全市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三型法庭”建设,努力把“法治淄博”建设和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还通报表彰了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昆仑人民法庭等50个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沣水人民法庭副庭长孙建军等100名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现场考察了淄博法院6处人民法庭,会上,淄博中院等6个法院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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