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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编外法官”力助群众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4-09-19 10:57:49
本网讯(康火星 张小明) “真没想到,我的案件还未立案,法官没喝我一口水,没抽我一支烟,案子这么快就得以解决了,太谢谢法官和司法协理员啦!” 8月21日,江西省鄱阳县响水滩乡周畈村委会曹仓村胡女士接到40000元案件款后,激动地对周围邻居述说。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湖滨法庭在司法协理员的协助下,将一起由用电安全事故引发的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2014年7月24日,在鄱阳县响水滩乡周畈村委会曹仓村发生一起用电安全事故。事故致陈某死亡,死者家属与供电部门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后,该村司法协理员联系了湖滨法庭。该庭闻讯后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实地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初步明确供电部门责任。于是该庭在司法协理员的全程参与下,就地进行了诉前调解,最终促成死者家属同供电部门达成补偿协议。供电部门当场将40000元补偿款交到了死者家属手中。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通过健全以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为依托、以乡(镇)为联络站、以行政村(社区)为联络点、以司法协理员为中坚的“四位一体”的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努力使司法协理员成为法院便民诉讼服务的好帮手。截至目前为止,该院已有587名司法协理员遍布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深植于人民群众中间。法官无论到哪个村或社区办案,只需打个电话,便可以随时与当地的司法协理员取得联系,得到协助;乡村干部、基层组织或群众无论何时遇到困难,都可以随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得到指导和帮助。 据悉,今年以来,司法协理员帮助送达280余人次,通过司法协理员成功调解撤诉结案96件,调撤率从2009年的72.5%连年攀升至2013年的86.6%。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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