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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东风唤不回
——聊城中院成功协调化解47户村民因拆迁集体上访案 作者:王希玉 陈正飞 发布时间:2014-09-18 10:22:11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某村47户村民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经过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两年的艰苦努力,这一省、市领导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矛盾对抗激烈的群体性拆迁案件,最终通过案外协调的方式圆满化解。 创新思路,确定案外协调化解 2012年6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张贴通告,告知辖区某村部分村民居住的区域属防洪应急治理工程,责令限期搬迁。2012年11月,该村47户村民的房屋被强制拆除,村民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政府,请求确认强拆违法,赔偿经济损失,归还土地;后又向东昌府区法院起诉区公安局和新区办事处。经了解,该拆迁项目涉及市重点工程,拆迁过程中一度引发冲突,部分村民因进京上访被拘留。 考虑到拆迁案件的敏感性,以及行政诉讼不能解决村民原地回迁安置的真实诉求,中院研究确定“通过案外协调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化解措施。 及时汇报,争取领导理解支持 由于对法院暂不立案、协调解决的做法存在误解和疑虑,部分村民十多次到中院上访,曾于前年腊月二十八在中院滞留一天一夜,数次到省法院集体缠访闹访,去年全国“两会”期间进京上访,如不能妥善处置,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中院一方面联合当地政府及时将上访人接回,安排专人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多次以请示报告、信访动态、司法建议等形式向省法院、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汇报、通报案情,提出协调化解方案及处置建议。 省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张成武对该案作出重要指示:做好被拆迁人的工作,加大协调化解力度,出现赴省进京上访立即接回,如果协调不成,省法院将指定受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向市委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及省法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并亲自督促指导协调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当场决定召开专题督导协调会议。省、市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为该案的成功解决奠定了基础。 专题督导,落实稳控化解责任 2013年7月25日,某村拆迁案件督办协调专题会议在中院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主持会议,市、区两级公检法、国土、征收等部门“一把手”,东昌府区委、新区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东昌府区要充分认识省法院指定立案后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和后果,站在政治、大局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该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东昌府区为稳控化解责任主体,中院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法律解释和配合支持工作;三是成立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等组成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四是采取强有力措施。要想方设法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对威胁别人上访和挑头闹事的村民采取威慑措施,一旦出现赴省进京上访,必须组织强有力的力量接回。 会议的召开为该案的合力化解提供了组织保证。 迎难而上,真情付出赢信任 专题督导协调会议后,经过多方努力,化解工作稳步推进,部分上访村民在法院立案问题上的态度也明显松动。 2013年9月底,市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向村民出具了该项目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材料,导致村民阻止开发商施工,并再次引发冲突。随后,38名村民滞留围堵省法院要求立案,中院副院长张晓辉和东昌府区委领导连夜带领有关人员将上访人带回,案件协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张晓辉副院长亲力亲为,主动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见面,亲自参与制定协调化解方案,多次接待村民代表,不厌其烦地从法律、情理、大局等各个方面做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其接受原地回迁之外的解决方案;同时指出上访人大部分系外来人员,通过购买房屋、长期居住取得村民资格,且部分村民的土地使用证已被公告注销,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上访人的过高期望。 再审立案庭庭长张富国具体承担了该案的协调重任,一年多来接待来访村民上百次,时常牺牲周末和节假日,往返奔波于相关部门,耐心倾听各方意见,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尽力平衡各方利益,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期间,张庭长听说一上访人代表的父亲去世,并扬言将尸体放到政府门口,为缓和对立情绪,赢得信任,亲自到其家中吊唁。上访人对此深受感动,并从最初对法院的抵触对抗转变为信任配合。 司法为民,艰难协调促化解 中院抓住村民对法院逐渐信任的有利时机,督促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加快化解进度,并通过各种方式做开发商的工作,促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作出让步。中院十几次主持召开由区政府、拆迁办、办事处、村民代表参加的协调会,经过反复居中协调,村民最终接受了回迁至某小区的方案。一村民代表深有感触地说:“回想起强拆时的情景,没有法院的介入,实在难以想象区领导能和我们面对面协商。” 为防止开发商反悔导致前功尽弃,及时督促其一次性向某集团公司支付了5000万元的预付款,为村民预留了足够的回迁房源。此后,围绕村民提出的安置、补偿费用,乃至于防盗门、瓷砖、阳台等细节问题又展开了漫长的磋商。经过无数次交涉争取,开发商一次性向村民支付了80万元的安置费用和50万元的补偿费用,回迁房装修等细节问题及冲突中两名受伤人员的补偿问题也一次性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近日,47户村民顺利挑选了自己满意的新房,并先后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迁安置补偿协议。部分村民激动地热泪盈亏,提出要敲锣打鼓向中院赠送锦旗,被婉言谢绝。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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