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三分之二工作法”助新疆和田法院能动司法
发布时间:2014-09-16 15:08:19


    本网讯(王维 苏昊)  蒋先生是新疆和田市一家托运部的老板,因顾客常拖欠托运费,他这几年没少往法院跑,但2014年,他去法院的次数少了,“主要是案件审理的速度快了,执行的时间短了,省了我不少事儿。”8月28日,刚拿到判决书的蒋先生这样评价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的变化。

  作为基层法院,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服务6乡2镇30余万常住人口,从2012年以来,共受理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医疗纠纷、土地纠纷等各类案件5848起。“但由于路途远,老百姓到新疆和田市打个官司并不容易。”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玉霞说。

  据刘玉霞介绍,偏远乡镇的群众来法院送立案材料就要耽搁大半天,如因一些原因,案件未能按期开庭,就意味着当事人需多次跑法院,增加当事人诉累不说,也容易造成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该院党组书记朱强说:“我们多次调研,重点询问了上访群众,他们当中很多只是来法院问问案情,就怕法院不能秉公办案。”为消除群众顾虑,该院向全社会作出六项“承诺”,内容涉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高效司法等内容,其中一项是“法院承诺坚持高效司法,努力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在法定三分之二审(执)限内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这个承诺就是我们提出的‘三分之二’工作法,解决群众诉累不能成一纸空文,必须形成有效措施,加快一般案件的审理,缩短整个案件的审判时间。”朱强说。

  据悉,根据案件类型,“三分之二”工作法适用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法官独立审理后,10天内作出判决。确需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也要尽快得出结论作出判决;对于争议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法院要求审判人员自我加压,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写判决书。

  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障当事人利益得到实现的最后司法手段,在“三分之二”工作法中,该院要求执行法官逐月摸清案件执行底数,“不能心中无数,每执行一起案件都尽量一触到底,确保每一起案件执行到位。”朱强说。

  据悉,该院实行“三分之二”工作法后,以往70%的案件审结率,已上升至85%,助推该院能动司法更进一步。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