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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精神病发作持械打死古稀老父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4-09-11 13:47:41
本网讯(谢斌) 2014年9月10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儿子杀害父亲的家庭惨案,被告人杨世辉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杨某某(殁年74岁)与被告人杨世辉系父子关系。2013年7月13日17时许,因家庭生活琐事二人在家中发生言语争执,被告人杨世辉即持铁铲、板凳在堂屋猛击被害人杨某某的头部、背部及胸部等部位,杨某某被打后向屋外逃跑并求饶,被告人杨世辉不顾被害人的求饶及其母亲等人的劝阻,持打断的铁铲柄继续追打杨某某,将杨某某打倒在屋外井边空地处,杨某某因开放性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另,经鉴定被告人杨世辉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对本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具有受审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世辉因家庭琐事,持械猛击他人头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杨世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杨世辉患有精神分裂症,在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系家庭琐事引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庭教育:孝敬父母,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更应当遵循。作为家属,对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亲人,不仅要其送去医治,在平时要多进行沟通交流,切勿过度刺激,避免家庭惨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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