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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未果欲强奸被女子丈夫撞见领刑
发布时间:2014-09-11 09:16:30
本网讯(王寒冰) 一男子实施盗窃未得逞,便欲强奸他人,被其丈夫撞见后被抓获。2014年9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被告人陈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19日晚23时许,被告人陈峰尾随被害人吴某(女)至她的家门口,准备等待时机进屋实施盗窃。23时30分许,屋里灯熄灭,过了一会儿陈峰将屋门撬开,进到屋内,发现床头有一部手机,就用手机的灯光在屋内找钱,由于没有找到钱,便产生了强奸吴某的念头。陈峰用右手捂住吴某的嘴,吴某用手抓陈峰的头发、面部,并咬陈峰捂嘴的右手食指,陈峰松开捂嘴的手,用被子将吴某的头蒙住。这一幕被工作回来的吴某的丈夫郑某撞见,在郑某要去厨房拿菜刀之际,陈峰慌忙逃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峰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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