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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法院四项举措取得反规避执行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4-09-11 11:12:50


    本网讯(康广海)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财产难动”,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山东汶上县人民法院针对采取隐匿财产、外出躲债、虚假诉讼和暴力抗法等等规避执行的现象,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化解了一批执行积案,取得了反规避执行的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反规避执行案件78件,涉案标的额960余万元;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6件次,依法实施罚款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4人。

    该院用足用好各项法律措施,充分利用“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每周查询一次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对长期外出的被执行人主动委托外省市法院协助查询;对虚假诉讼当事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同时,该院将规避执行案件当事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对涉规避执行案件当事人强制实施“财产申报”,对其中拒不申报或者是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人身强制措施;对涉规避执行案件当事人一律实施“限制出境”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性措施;对抗拒执行的涉规避执行案件当事人轻者予以罚款拘留,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还收集整理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进行系列专题报道,在全社会倡导诚实信用和守信光荣的传统文化美德,加重规避执行案件当事人恶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心里负担和社会成本,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此外,该院积极推行“动态执行工作模式”、“真情对话工作机制”和“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以增进相互了解为出发点,一方面建立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平等对话平台,使案件执行过程让当事人了解;另一方面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案件的调解,使执行工作能够得到社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该院还充分发挥传统文化道德教育的功能和优势,主要运用情理、道德和法理,与申请人、被执行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由双方或多方互通信息,交流沟通,教育感化,使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使案件执行工作的全部过程都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主要通过教育和感化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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