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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路上
——四川省岳池县法院执行工作点滴 作者:倪阔 郑棹 陈芸莹 发布时间:2014-09-03 15:08:47
有这样一群法官,他们或许不为人熟知。因为人们对法官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法官端坐在审判台上升堂审案的形象。 然而,他们是在路上的法官,心怀“法贵必行”的信念,哪怕艰难险阻、路途坎坷,哪怕酷暑烈日、霜冻雨雪,都阻挡不了他们司法为民的脚步。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以实现,都是为了法律尊严的维护——他们,就是执行法官。日前,笔者走进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点滴记录他们的工作瞬间。 大年三十 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 1月30日,是农历的大年三十。忙碌了一年的人们早早忙完手中的工作,准备下班和家人团聚,享受这难得的天伦之乐。 临下班的时候,执行法官黄小平的手机突然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黄法官,我找到了被执行人唐某,他还开了一辆车,你们快来执行!”群众的需求就是命令,没有丝毫迟疑,黄小平立即组织另外几名执行法官和法警赶到现场。 面对前来执行的法官,喝了酒的唐某在街上大吵大闹,但黄小平等执行法官冷静处理,避免激化矛盾,依法扣留唐某的车辆,要求其到法院配合执行。到法院后,黄小平软硬并使,一方面耐心向其宣讲法律,要求其依法履行义务,一方面限定其4日内履行,否则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在黄小平有理有据的调解下,开始还态度强硬的唐某慢慢软化了,和申请人李某达成了还款协议,并先期兑付了2.5万元。申请执行人李某感动万分,“你们真是大年三十忙执行,为民做主好法官!” 等忙完一切,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过了,家人做好的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早已凉透。“你看你,一年到头都在忙,连顿年夜饭也没不能好好吃!”听着妻子关切的埋怨,吃着剩菜剩饭,黄小平心里却暖烘烘的。 酷暑烈日 他们奔波在执行路上 7月22日下午4时许,当人们正在室内享受空调的清凉时,执行法官们却已经奔波在执行路上了。 这是一起简单的伤害赔偿案,但被执行人吴某为逃避1万余元的赔偿,十余年来一直在外打工,导致赔偿无法兑现。直到老父亲去世,吴某才赶回奔丧。申请执行人张某得知后,向石垭法庭和执行局反映,请求法官前往执行。 考虑到吴某父亲当日上午出殡,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让吴某有尽孝的机会,执行法官决定下午出发。 午后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暑气逼人。乡间小道上灰尘扑扑,热浪袭人,车内开着空调仍感觉闷热难耐。山路崎岖,一辆警车在爬坡时还数次熄火。但,这一切都未阻挡执行法官们的脚步。 经过近1小时的车程,执行法官们赶到普安镇高桥村,正好在村口碰见吴某,在得知执行法官一行的意图后,他的母亲瘫坐在地上,百般阻挠。此时,吴某的亲友与当地群众越聚越多,眼见有扩大事态、现场失控的可能,执行法官当机立断,要求吴某配合执行,在其不配合的情况下,强制将其带至法庭。 尽管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当地群众也纷纷指责他的不是,但吴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次日,迫于法律的威慑,吴某的妻子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积案就此了结。 柔性执法 当事双方实现双赢 “法官,感谢你们说法释理,减少了我的损失,我现马上履行法律义务,缴纳赔偿款。”这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林某对执行法官的一番话。执行工作带有强制性,但执行法官却从实际出发,通过柔性执法,让当事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原来,祝某在林某开办的塑料制品厂打工期间,不慎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经仲裁裁决,由塑料制品厂一次性支付祝某赔偿款10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调查得知林某已将该厂转租他人经营。当执行法官赶到厂房,准备提取租赁人的租金时,发现工厂已经停产,设备荒废,租赁人也不知去向。因为该厂土地是租用集体土地,执行法官只得查封机器设备。 申请人三天两头往法院跑,希望早日拍卖设备,变现后继续治疗。经过询价,查封的机器设备仅值三四万元,离申请执行人10余万元的赔偿款相差不少。林某则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自己是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塑料厂一直亏损,设备能拍卖多少就赔偿多少,其余的无力赔偿。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从创业艰辛、个人经历以及今后发展对林某进行开导,并从法律角度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危害进行了阐释……入情入理的话语,让林某陷入了沉思,从开始的抵触到逐渐配合,并请求法官给予他一些时间,暂时不要单独拍卖设备。他回去联系买家,把塑料制品厂整体转让,再进行赔偿。 见其态度诚恳,执行法官征询了申请人的意见后,同意了林某的请求。两个月后,林某对工厂成功转让,他及时来到法院,足额缴纳了赔偿款,案件圆满了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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