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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店老板乘机盗窃顾客车内钱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28 17:08:46
本网讯(曹友喜) 诚信本是做生意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做人做事的底线。但有一位洗车店老板在帮别人洗车的过程中,发现车内有大量的现金,贪念一时占据了整个大脑,顺手把车内的钱包据为己有。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桂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6月10日8时许,被告人桂杰在自己经营的洗车店给顾客杨某刷车时,乘机盗窃车内的钱包并藏于刷车房后面的空调外机下面,杨某发现钱包丢失后报警,民警在现场查获被盗钱包。经检查钱包内有现金5565元及其他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桂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桂杰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且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对其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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