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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法院开展“驻村法官”活动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4-08-13 09:11:23
本网讯(卢学知) 今年3月以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选派法官驻村办案并向群众发放党员联系卡,将便民、利民的触角延伸到山区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该院整合司法资源,推动矛盾调处机制创新,延伸和前移维稳防控体系,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基层司法工作模式势在必行。按照全县12个乡镇143个行政村的数量,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73名干警每人负责联系1-3个行政村,建立了一条审判机关与群众路线结合、司法职责与社会责任共担、审判执行与综治维稳相融的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子。通过内部挖潜,充分利用没有审判职称而不能办案的干警,安排他们驻村宣传法律、化解纠纷,形成“有多少法院干警,就有多少‘办案法官’”的凝心聚力局面,有效分担了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实现了法院内部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村组干部在“驻村法官”的带动下,也主动协助法院化解纠纷,变身成为数百名“法官助理”,为该院提供了强大的人力支持。 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把深化”驻村法官”工作机制作为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平台,在全县143村(社区)成立法官工作室,挂牌公布法官联络信息和工作职责,随时接受群众求助、咨询和监督。同时制定了《推进”驻村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考核办法》等制度,规范工作运行;将每月15日或30日确定为“法官工作日”,法官进村开展工作;建立每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年底召开一次专题汇报会,研究工作动态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干警通过深入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法制讲座、答疑解惑、排查矛盾、调处纠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强化保障,激发活力。首先是加强组织保障,院党组主动联系各乡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监督,推动工作开展;9个工作队的队长不定时走访各驻村村委会了解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解决;驻村法官则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工作程序、调解方式及文书制作,将“诉调对接”融入社会大调解机制中;其次是加强工作考核。在明确“驻村法官工作”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法制宣传、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调研、召开一次座谈会、公开开庭审理或调解一次案件、走访一次困难群众),不断丰富载体;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问责,要求各工作队每月底前,分项统计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提交所在驻村的书面评价材料、工作日志,由院政工科考评。年底在全院评出“优秀驻村法官”,对未按要求驻点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对未按要求驻点的干警,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各工作队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 探索创新,拓展职能。全院干警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如从事民事工作的法官注重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开展法律业务集中培训,建立联系点调解人员网络,保持与基层组织的沟通与配合,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平时还注意选择邻里纠纷、赡养、物业管理等涉及民生案件,就地开庭,巡回调解;从事刑事工作的法官就注意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村组、社区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在校园举办法制报告会,增强师生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假释帮教一体化”和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事行政庭工作法官就注意针对农村征地分配款纠纷频发的现状,组织包抓村组干部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借鉴其他村组方法,减少矛盾纠纷。 该院将”驻村法官”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积极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共走访农户1400余户,发放党员联系卡615张,解决农民群众实际困难35件,调解解决劳务、赡养、小额借贷等纠纷104件,开展法制宣讲13次。此外还投入5.8万元帮扶明伦豹山村、洛阳江口村、合作村的困难群众种植甘蔗、核桃等。既能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困难,又融洽了法官与群众鱼水情。 ”驻村法官”工作开展以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30多件,诉讼立案数明显下降,去年同期收案942件,今年同期收案700件,同比下降242件;大安乡今年来只有1件案诉到法院,其余全部在村组一级化解清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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