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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执行助农民追回被拖欠两年的卖粮款
发布时间:2014-08-26 11:27:58
本网讯(刘涛 韩斌) 8月16日,白渔湾镇农民张亮乐呵呵地从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手中领回拖欠两年的卖粮款,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2012年,白渔湾镇农民张亮将自己的玉米卖给了来收购粮食的刘金龙,之后就再也没要回一分钱。由于刘金龙屡次推脱,张亮无奈于2014年5月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是履行期限过后,刘金龙仍不按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张亮于8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一方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交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过一个银行一个银行的查询,终于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存款,并采取了查封措施。但查封的存款不足以清偿申请人的申请执行数额,在执行人员的多次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和解协议。 执行员经过不懈的努力,仅仅用了10天的时间,就让张亮一分不少地拿回了拖欠两年的玉米款65000元。听着张亮感激的话语,执行人员十分欣慰,他们用行动再一次体现了法院工作司法为民的宗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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