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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行 文明执行 和谐执行
河北高院成功拆迁2000平米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14-08-22 11:33:11


拆迁现场。

    本网讯(丁力辛)  8月21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远程指挥系统,成功执行2000平米违章建筑。

    河北高院于2011年11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保定学院给付原告保定华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款675,345元;被告保定学院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保定华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转让款80万元。原告华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0日调解结案。保定学院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向被执行人华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了义务,而华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未能依据最高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保定学院于2013年10月18日向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河北高院几经周折,于2014年4月18日向被执行人华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7月15日,河北高院张贴执行公告。在公告期内及期满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实地深入到经营户中,耐心做工作,以心交心,千方百计劝解经营户配合法院依法执行。至公告期满,大部分经营户已经搬走。但是,仍有两户经营户没有搬离。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多次做经营户思想疏导工作,其中一户经营户顺利搬迁。最后一户经营户对执行活动提出了异议,并要求补偿14万元的损失。通过耐心做工作,申请人保定学院给付经营户4万元补偿,经营户撤回了异议申请,同意搬迁。

    8月21日上午8时30分,河北高院和保定中院执行人员、法警来到执行现场。准备工作就绪后,河北高院执行局指导协调庭副庭长商建富通过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向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徐茂明报告:“报告指挥长,现场准备就绪,请指示。”“执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执行,执行顺利结束。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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