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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搬走 孤苦老母无依靠怒告两儿子索赡养
发布时间:2014-07-24 13:43:24
本网讯(张江枢 杨建琼) 一八旬老人,在再婚老伴被接走后,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两个儿子均对其不闻不问,无奈老人将两人一并告上法庭。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判决两子依法赡养老人。 易桂清与李保忠结婚以后,先后生育了两子李小平、李万勤。1989年丈夫病故,此时,李小平、李万勤均已成家,易桂清觉得自己身体还很硬朗,也没有要求二子尽赡养义务,便一人独居。1990年,易桂清与黄达全认识并结婚,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安乐。一恍20多年过去了,由于年老,黄达全常年患病,卧床不起,根本无法照顾自己,黄达全的子女考虑到其健康状况,便将其接到成都生活,留下易桂清一个独自过活。今年初,易桂清患病住院40多天,其两个儿子李小平、李万勤从来没有看望过她一眼,也不负担其医疗、生活、护理等费用。 两个儿子的行为伤透了老人的心,多次要求两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无果的情况下,愤而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一并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或调解二子履行赡养义务,给付其生活费用。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考虑到易桂清所居住的地方面临拆迁,二子有义务安排好母亲的居住问题。据此,法院判决李小平、李万勤负责为易桂清安排房屋居住生活,李小平、李万勤每人每月支付易桂清赡养费3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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