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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自家青菜被羊吃 农民打伤羊主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22 16:49:32


    本网讯(冀晓莉 徐哲)  常言道:冲动是魔鬼。冲动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冲动过后,却是无尽的后悔。而本案中年农民高胜就是这句话最真实的写照,7月21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胜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现年近50的高胜系桐柏县大柳树村农民,平时和邻居们相处和睦,没发生过争执。可就因一件小事,他和同村的老陈却动起手。今年4月份,老陈养的山羊跑进了高胜的菜园,把高胜的青菜吃了一片。高胜发现后,很是生气,这毕竟是他辛苦种下的青菜,他就找到老陈询问原因。老陈没能给高胜一个满意的答复,两人就发生了争吵,后来又发生了厮打,高胜将老陈的右胳膊打伤。后经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老陈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事情发生后,高胜与被害人老陈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老陈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被害人老陈表示谅解。

    此案经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高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同时鉴于本案系民事纠纷引发,被告人到案后能够认罪,可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最后,该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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