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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法院通过“微信”调解4起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4-07-21 09:06:43


法官通过微信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本网讯(李绍泉)  由于辖区内许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外地工作,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离婚案件的调解方式,在现有庭审调解和电话调解的基础上,将调解服务延伸至微信。目前,该院已通过微信平台成功调解离婚案件4起。

    承办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将同意使用微信调解的当事人加为好友,邀请他们加入由法官主持的微信聊天室开展案件调解,并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由法官将调解协议发送至聊天室,待双方确认后,法官制作书面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另行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字署名,达成调解协议。

    微信调解与传统调解方式相比,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了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三方的直接沟通,避免了电话调解中来回传话的窘境,大大了提高法官的调解效率。并且微信的聊天记录功能也实现了调解内容公开,有效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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