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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夫妻不和外出九年不归 妻子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4-07-15 16:50:24


    本网讯(宋健)  因夫妻关系不睦,丈夫外出九年下落不明,妻子遂到法院诉求离婚。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判决准许离婚。

    妻子汪青与丈夫张成于1992年认识并同居生活,1993年6月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4月生育长子, 1999年2月生育次子。后因双方关系不睦,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打,丈夫张成于2005年便外出未归,至今下落不明,双方分居生活已逾九年。

    2014年3月,妻子汪青以多年分居致使夫妻关系已明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诉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间应本着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礼让的原则共同生活,理性地处理家庭矛盾。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打,被告张成外出至今未归,致使双方分居生活已逾九年,夫妻关系确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原告向法院诉求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支持。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汪青与被告张成离婚,并对子女抚养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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