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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嫂子欲改嫁引矛盾撞死嫂子母亲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4-07-01 10:58:53
本网讯(黄丽研) 魏善泽的二哥早前因为车祸不幸离世,魏善泽发现其二嫂王秀月准备与罗凯勇结婚。魏善泽想霸占其二哥留下来的房产,与王秀月有矛盾,曾发生过多次的争吵。一次,魏善泽酒后去王秀月家争吵,王秀月出门报警。魏善泽打砸王秀月家的家用设备,经人劝阻尚不罢休,回家开一辆农用车撞进王秀月关着的大门,王秀月母亲被当场碾死。本案经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2014年6月30日已经宣判。 被告人魏善泽二哥车祸死亡后,被告人魏善泽发现其二嫂王秀月欲与外乡人罗凯勇结婚入赘王秀月家,被告人魏善泽为达到赶走其二嫂王秀月,霸占其二哥死后留下的房产的目的,多次与王秀月发生争吵。2013年9月4日19时许,被告人魏善泽酒后去到王秀月家与王秀月争吵,王秀月遂出门报警。被告人魏善泽拾起身旁的钢制铁杆打砸王秀月家中的碾米机、电闸等,之后与罗凯勇扭打。经王秀月母亲等几人劝阻后,被告人魏善泽尚不罢休,返回其家开一辆无牌农用车来到王秀月的家门前,加大油门冲撞王秀月家关闭的大门。农用车撞入屋内被楼梯卡住后,魏善泽两次倒车两次冲撞,欲穿过屋内撞烂后门,被楼梯卡住后才下车,在发现王秀月母亲被碾压在地后,即去田东县印茶派出所投案自首。王秀月母亲当场死亡。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魏善泽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善泽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魏善泽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魏善泽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鉴于本案发生是家庭内部矛盾引起,被告人魏善泽是间接故意杀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被告人魏善泽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对被告人魏善泽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魏善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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