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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一年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373件
发布时间:2014-06-26 15:16:02
本网讯(高法宣) 2013年以来,新疆各级法院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毒品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54件2106人,审结1373件1628人。 从已审结的毒品案件涉及的罪名看,主要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审结的毒品案件总数的91.26%;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占6.0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件占1.09%;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占0.9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案件占0.21%;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占0.36%。新疆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据统计,新疆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受理数2012年比2011年上升了1.21%,2013年比2012年上升了15.41%。同期案件数量相比反映出,案件整体数量比前几年明显要多。 二是合成毒品所占比例迅速上升。目前,“传统毒品”海洛因的数量趋于缓和,涉案比例逐年下降,而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案件数逐年上升。数据反映,2009年涉及海洛因犯罪案件560件,2010年478件,2011年408件,2012年449件,2013年627件;而涉及甲基苯丙胺犯罪的案件2009年72件,2010年96件,2011年102件,2012年122件,2013年200件。同时,近年来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如氯胺酮、“摇头丸”、“麻古”等不断出现。 三是重特大涉外毒品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国际贩毒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地构建网络,企图把新疆开辟成“金新月”毒品贩往中亚、南亚以及内地一些中心城市的通道。近年来新疆法院已审理了多起跨国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案件。 四是累犯、再犯问题较为突出。在近年审理的案件中,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但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又实施毒品犯罪,在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累犯、毒品再犯频繁。 2013年以来,新疆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做到整体从严、宽严相济,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履行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法律职责。 今后,新疆各级法院将继续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加大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执行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方针,加强对毒品犯罪形势调查研究,确保国家法律准确实施,依法惩处毒品犯罪。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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