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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院公开宣判毒品犯罪 俩毒贩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4-06-25 13:34:00


毒品案件宣判大会现场

    本网讯(旷翔宇)  为进一步遏制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康,切实促进创建“平安烟台”工作,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此次公开宣判共有10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张青华贩卖冰毒4727.63克、K粉120克、麻古9.4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龙贩卖冰毒约6744克、麻古1000粒,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8名被告人也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等刑罚。

    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日益肆虐,涉案毒品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主,兼有K粉(氯胺酮)、麻古等其他毒品,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较为少见,人工合成毒品逐渐流行。

    2013年以来,烟台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4件,判决11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直至死刑的56人,重刑率为50%,远远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约12%)。中院一审审结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1件(均为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 品罪案件),判处案犯47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11人,重刑率达到80%以上,充分彰显了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惩 处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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