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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治理 实现公平正义
作者: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柳斌   发布时间:2014-05-30 16:12:3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随后又提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工作总目标,蕴涵着丰富的法律哲理和法治理念,明确了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中央这一系列重要而密集的法治论述再一次重申,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则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人民法院的工作不仅应着眼于化解个案中的矛盾纠纷,更重要的是通过法院裁判,在全社会树立行为规则,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要在化解矛盾中强调公平正义,不能为了化解矛盾而牺牲公平正义。基层人民法院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审理和执行的案件量大、复杂、面广,脚踏实地的办好每一个案件,则是基层法院和法官持之以恒坚守的目标。

    当下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了维权意识的日渐觉醒,网络媒体的勃兴助推了利益诉求的多元表达,社会矛盾的多发、高发昭示着权利社会的到来。而一部分人只注重享受权利,不注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对公共规则的遵从,缺乏对法律程序的敬畏,只问结果不计手段式维权,把权利当通行证,以自己的狭隘利益诉求挑战规则,冲撞底线,偏离了法治轨道,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危害。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实上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最前沿,个案的公正处理影响着司法公信、法治权威,并进而塑造着公众对司法的公正评价,法律观念是抽象的,案件事实是具体的,公众对法律的信赖、对法治的信仰恰恰来自于法院的一份裁判文书,一个案件,一次审理,一份判决对当事人而言就是公平正义的试金石,司法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司法不公不仅会直接影响当事人对法治的看法,而且也会给当事人周围的人乃至对全休公众造成间接的负面影响。无论是重大还是小微案件,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案件,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案件,我们都应尽最大努力依法公正处理好,为整体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个案公正基础。我们在承办每一个具体案件时,对待每一名来访来诉人员时,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时,一句不恰当的言语,一个不合适的眼神可能带来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无限遐想。人民法院的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能够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体现出来,当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问题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法律困惑在司法实践中难免出现,然而公平正义要永存于法官的价值判断中,这就要求我们的裁判,不仅要有解读法律事务的专业素养,也要有毫不动摇的法治信仰,更要有诠释当下中国的时代注脚。将公平正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力践于行,案件的裁判是否公正,是人民群众认知司法、理解司法、评价司法、信任司法的最直接依据,这就要求我们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公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否则法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法律程序的公开、证据材料的公开,裁判结果的公开才能让当事人和公众清晰地看到国家司法权是否在法律和理性的范围内被运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基本人权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是否存在司法专横、法官擅断乃至法官贪赃枉法的情形,避免公众的合理怀疑。为此浉河区法院做了大量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的建成使用,极大地方便了诉讼当事人;人民陪审制度引入案件的公众考量,网络直播向公众展示案件审理的一言一行,文书上网接受公众对裁判结果的检阅,微博网评及时回复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等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拉近了法官和公众的距离。法律审判不再神秘,法律原则和规定成为耳熟能详的案例故事,此外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也重点宣传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涌现的典型,促进社会公众对法官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同。

    公平对当事人是司法作风的体现,是赢得当事人认可的重要方面,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权力案,保证裁判的公平;要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要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机会和权利,保证审判程序的公开;要把公平正义送到民众的观念里,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历程,这就要求我们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既要遵守法律规定,坚守法治原则,又要考虑社会公众的心理接纳程度,通过亲和的工作态度和恰当的工作方法,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转变角度换位思考,辩证看待问题与矛盾的对立统一,帮助当事人双方尤其是败诉方理顺个人需要与道德情理、私人利益与法治原则的矛盾冲突,使其逐步建立积极正确的法律观念。

    法院和法官的天职就是公正司法,必须扛起公正天平、举起正义之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恪守审判中立,坚持平等对待。无论当事人是什么身份,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都应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做到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决不能厚此薄彼,偏听偏信。二是提高审判质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文书关,特别是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三是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案件审判执行进度一律向当事人公开,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让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四是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构建职权明晰、运行规范、开放透明、权责统一“四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模式,严格法官审判责任,规范司法全力运行。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是一字之别,但却彰显了我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在维护公平正义这条主线上,我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改善民生。依法公正办案,解决群众诉求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浉河区虽是信阳市主城区,但农村人口占40%多,因此我院高度重视农村三留守人员(指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权益保护工作,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构建以基层法庭为中心,“法官村长”为触角的工作体系,让当事人诉讼更方便。二是发挥中坚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我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建立完善处理群体性案件、敏感性案件的常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牵头及建立不敢犯、不能犯、不愿犯、不必犯的惩治预防犯罪机制。三是破解执行难题,维护胜诉方权益。近年来,我院强化立案风险告知,依法运用财产保全措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多举措化解执行难。同时,建立快速反应、财产调查、执行规避处置、委托评估拍卖等制度,提高执结率。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争取群众满意。我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落实院长接访、带案下访制度,落实诉访分流,落实依法纠错制度,做到有错必纠,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些年,浉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用每年办结近4000起案件的事实,忠实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敢于担当,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其中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就是突出问题。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中国梦的宏大主题,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使命,要求我们每位法院人更应该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坚持不懈,求真务实,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认真办理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的正能量,为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重要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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