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霄) 5月30日上午,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大召开第四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提请任命张延杰等17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常委会上全票表决通过了17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
2013年11月,石龙区法院按照要求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双倍增”计划,在原任命的17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增补任命了26名人民陪审员。自2014年4月起,石龙区法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会同石龙区司法局开展增补选任工作,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出《增补选任工作方案》,通过区电视台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公告,并走访了辖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与部门,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经该院对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区人大审核后,确定了17名增补人选。5月30日上午,石龙区人大第四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7名增补人民陪审员的任命。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和自身优势,搭建全方位平台,完善人民陪审员使用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职责,对人民陪审员开展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到角色当中,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