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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腊货为过“丰盛”年 七旬老汉“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4-05-27 17:08:55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一七旬老汉,多年前曾因盗窃获刑十年。出狱后,他苦于囊中羞涩无钱过年,竟溜进邻村一农妇家盗窃腊肉、香肠等年货。2014年5月14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该农民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福俊是营山县朗池镇紫荆村农民,今年73岁,目不识丁。2006年11月,他因犯盗窃罪,被蓬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期间经过减刑,于2013年3月提前释放。2014年1月初,陈福俊眼看年关将至,而自己的年货还无着落,心里暗暗着急。于是,他打起了别人家腊货的主意。 2014年1月10日凌晨,他窜至邻村踩点伺机作案。凌晨3时许,他分两次潜入农妇蔡某家中,窃得腊肉30公斤、香肠5公斤、芡粉10公斤、大米6公斤。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其抓获。经鉴定,所盗物品总价值为人民币1560元。 2014年5月4日,检察机关向营山法院提起公诉。营山法院于2014年5月12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陈福俊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福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同时,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时已年满73周岁等实际情况,该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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