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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显温情
发布时间:2014-05-28 11:51:39


“圆桌审判”现场

    本网讯(黄安 齐秋瑾)  5月27日上午,被指控犯有抢劫罪的小张(未成年人,化名)被押进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庭时,出现在他面前的不是惯常的那种高高在上的审判台,而是“圆桌审判台”。他那颗揪着的心,终于放松了。

    庭审中,少年犯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表示:“我知错了,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一定不辜负父母和社会对我的期望。”

    据介绍,“圆桌审判”是由法官、人民陪审员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辩护人在开庭审理时同处一张圆桌,进行案件审理。它能有效减轻和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有利于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帮助他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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