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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法院“圆桌审判”巧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13-05-03 10:12:20
河南省商水县法院圆桌庭审案件
本网讯(殷晓东)
河南省商水县法院通过探索创新审判理念,将少年犯罪“圆桌审判”制度,引入行政审判,法官与原、被告围桌而坐,拉近三方距离,着力缓和双方情绪,在宽松和缓的拉家常氛围中,协商解决或公正裁判行政争议,从而搭建起一个拉近距离、平等对话交流、协调化解矛盾的平台。
“民告官”案件主体人民群众作为原告本来就处于弱势,精神上压力很大,打官司时对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较大;而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则认为坐被告席有损“面子”,不愿意派人出庭应诉,尤其是行政首长出庭的更少。僵硬的坐堂问案式审理,双方对抗性强,矛盾容易激化。 “说实话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到法院?来到法院坐到审判庭心都怦怦跳,更别说在法庭上说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进行法庭辩论了,一进法庭脑子一片空白。坐到这个圆桌旁,我心里的顾虑一下子打消了,也不紧张了,大家在宽松温馨的环境里把事情解决了,这形式真是太好了,没想到庭还能这样开。”案件当事人这样称赞行政“圆桌审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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