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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法院巡回审判为野生动物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5-28 13:55:18


庭审现场

    本网讯(朱利军)  5月22日,值“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位于中缅边境的猴桥镇民族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经审理,被告人张某因从境外走私八只亚洲黑熊熊掌入境,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该校1500余名师生和猴桥镇各村调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政法单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腾冲县人民法院精心选择该案进校园公开审理,旨在通过以案说法,深入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让学生成为家庭义务宣传员,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将遵纪守法、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根植于猴桥镇每一个家庭中,让当地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行动中来。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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