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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毒资盗窃摩托车领刑1年罚1万
发布时间:2014-05-27 14:20:18
本网讯(鹿参) 屡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劳教仍不思悔改,男子毒瘾难耐盗窃再获刑。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余传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余传波因吸毒缺钱,其为筹集毒资,先后于2013年8月13日、8月28日,到共青城某小区和奉新县某广场,利用事先准备好的自制钥匙打发摩托车,将被害人的摩托车盗走,并将所盗摩托车换取海洛因吸食。后被网上追逃,于2013年10月28日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时,因形迹可疑被巡逻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传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摩托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余传波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因盗窃多次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有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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