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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基层人民法院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陈毅清 发布时间:2014-05-26 11:31:48
当前,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对及时肃清法官群体中的“四风”问题、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官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更应当抓住时机,切实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不断推动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建立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机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听民声、知民意、察民情,才能洞察法院工作的不足,才能回应群众关切。要通过基层挂点制度、法官进企业、乡村、社区活动制度、基层巡回办案制度等,促使法院领导和法官干警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了解民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及时摸清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找准症结,着手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严格要求法官的日常言行,把问题和意见分类比对,将民众的智慧融入到法院的制度建设中,确保每一次调查研究都有新发现、新成效。 二、完善民意充分表达机制 当前,仍有极少数基层法院罔顾民意,把民意当成是绊脚石,不仅不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反而闭门造车,想方设法打压民意,这样的行为与人民法院的机关性质是相违背的。应当敞开大门,畅通民意表达,完善党内、党外监督,加快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民众观摩庭审,收集意见和建议,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设置意见箱和民意表达专线电话;设立信访接待室或信访窗口,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的意见登记造册,及时反馈,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错必纠,违法必查。 三、健全有效服务群众机制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一个很重要的落脚点就是要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此,一方面要真正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根植心底,多站在群众和当事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要建立导诉服务制度,分发便民诉讼卡,开辟便民诉讼网络,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不断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发挥流动法庭的便捷利民作用,深入乡村基层就地办案,善调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另一方面,要以服务“三农”为导向,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农、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上门服务,减少群众累诉,提高诉讼效率。 四、深化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机制 教育和引导群众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只有教育好、引导好群众,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以导诉窗口为载体,印发宣传手册,让群众及时了解案件证据固定、诉讼风险等相关知识。尽量实现立案调解,引导群众多重途径理性维权。加大案中调解力度,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跟踪回访重点案件,重视判后答疑,提高说理技巧,及时消除案件当事人的疑虑。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的一项好政策,每一位法官干警都应当主动融入到活动中来,助推完善“四项机制”,积极作为,为新形势下的司法体制改革献力献策。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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