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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到焦作中院调研指导审判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6 14:48:06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案件调研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郑军 员娜娜 )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姜伟一行四人莅临焦作中院,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初稿)对审判监督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座谈会上,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致辞,对最高院和省法院领导莅临焦作调研表示欢迎,简单介绍了焦作的人文、地理环境以及焦作市两级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工作情况,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会对今后的再审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审判监督工作能通过此次调研与学习取得新进展。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永新对最高院来河南调研审判监督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最高院对河南法院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随后介绍了近几年省法院民事案件再审审查和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审判监督工作在实际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同时强调与会人员要好好珍惜此次调研机会,畅所欲言,加强沟通、互相学习。

    最高院审监庭副庭长姜伟首先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初稿)的制定背景。姜伟指出,此次采取面对面听取意见的方式调研,就是想听到最基层、中级及省高院等各级法院最真实的声音,为解决好民事案件再审发回重审“乱”、指令再审“滥”这个  “一乱一滥”问题收集最翔实、客观的资料。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初稿),省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秦德平建议,进一步规范统一提审和指令再审的标准、进一步明确指令再审和指定再审的条件,并提出《规定》体现的对民事再审案件的审查、审理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是配套的制度措施要到位。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保甫建议,再审案件“一乱一滥”的危害很大,消耗法院审判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必须避免随意性。郑州中院审监庭庭长杨玉梅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法院对指令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尤其应当理顺因检察机关抗诉裁定指令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与检察机关抗诉理由、当事人改判请求之间的关系。焦作中院审监一庭庭长卫光祖建议,当事人的选择不应干预法院的审理程序、应进一步明确下级法院对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提出的异议成立时的补救措施。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初稿)逐条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向姜庭长进行请教。姜庭长就大家所提出的问题逐一作了解答。

    最后,姜伟对各位与会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各位代表发言非常精彩,也非常实用,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初稿)的修订和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建议,调研组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向最高法院进行全面汇报。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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