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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到兰考县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4-04-24 10:17:30


张立勇走访闫胜义办理过案件的当事人。

    本网讯(冀天福)  4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兰考县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调研。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茂,开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玉锋,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谷昌豪陪同调研。

    在东坝头法庭,张立勇一行首先认真检查了法庭的“五小”(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建设情况,看望了正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庭副庭长闫胜义。

    随后,在法庭召开座谈会上,张立勇听取了兰考法院院长马中东、坝头乡乡长赵西灿以及闫胜义办理过的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发言。

    张立勇作重要讲话,他说,听了大家的发言,感觉闫胜义的事迹非常真实,非常可信。正像大家所说,闫胜义的确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官,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但他做出的事情不普通,不平凡。他坚持27年在基层法庭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中间,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闫胜义的事迹,听起来就是每天忙忙碌碌,办理一个又一个发生在百姓中间的小矛盾,但其背后一定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他做出了许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张立勇要求,要向闫胜义学习,一是要学习他的忠诚和对法官职业的执著。闫胜义的忠诚和执著是体现在他实实在在的行动之中,体现在他办理的一个一个案件中,他实质上就是在凭着对党和人民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敬畏办案。二是要学习他的爱民之心。他通过办理案件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鱼水情谊。对他来说,有的老百姓家里什么情况,他经常去的农村是啥情况,他都一清二楚。他办案经常是一身泥、一身土,养成了和老百姓在一起的习惯。三是学习他对司法审判工作的那种精益求精精神。闫胜义办理的案件虽然普通,但他一丝不苟、认真敬业,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一件艺术品来雕琢,办理的2600多起案件,零上访,确实是难能可贵,值得我们学习。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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