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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市牧野区法院:见证执行 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4-05-09 14:07:22
本网讯(陈维萍 李哲) 为震慑被执行人,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5月6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牧野区聂庄村委会主任李具福,新乡市五建公司副总经理孙玉甫、牧野区卫监所副所长原鑫、北干道清和苑社区主任杨文忠、新乡市新马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吕生银等四位牧野区政协委员,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朱峰,及部分媒体记者和法官一起走街串巷、亲身体验法院执行工作。 该院挑选3起典型案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10名司法警察配合工作,上午9时许,在该院执行局长苏守哲的带领下,兵分两路赶赴案件执行地点。 执行一组的任务是拆除被执行人赵某一房屋东外墙门口处的红色砖墙,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赵某二与邻居赵某一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历时三年,经河南省高院调解做出(2013)豫法民提字第00137号民事调解书,诉讼双方均同意于2013年11月15日前拆除影响通行的障碍物,但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无奈之下赵某二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故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一及其家人情绪激动,大哭大闹,扬言要与砖墙共存亡,经执行法官和随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厌其烦得劝说,从法律讲到人情,从社会和谐讲到邻里和睦,赵某一的亲友也加入了劝解队伍,劝说其配合法院工作,赵某一最终被执行法官的耐心与诚心感动,同意和解,双方约定次日自行拆除障碍物,一起历时近四年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邻里矛盾得到化解。 执行二组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公告查封一座违章两层楼房,二是拘传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说明情况。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均十分配和工作,两项任务顺利完成。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法院后,耐心细致的讲理释法做工作,历时五个小时,最终做通被执行人的工作,双方达成和解。 通过此次见证执行活动,随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增加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见证了法院公正透明执法的过程,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另一方面,此次活动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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