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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实现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4-05-09 10:03:47


    本网讯(刘晓平)  今年以来,新疆乌苏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谋划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做好审判流程公开。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从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流程图,让当事人明确在什么阶段需要做哪些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在什么时间必须完成哪些工作;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将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姓名等开庭信息按规定提前公开;将“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继续完善邀请公众旁听庭审制度,每月印制《重大案件排期表》,《案件旁听意见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并打分、提建议;积极运用该院门户网等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公开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件情况。

    做好裁判文书公开。通过“学带传、学带帮”、一对一地组织法官学习裁判文书格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严把格式、文字、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出现低级错误的裁判文书;严格把控文书审核关,在送达当事人和作出宣判前,庭长、分管院领导要严格审核;坚持每月定期评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强化考核奖惩,把文书制作水平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不合格的要全院通报批评;对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已在4月1日前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要不怕出丑,敢于公开、自觉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做好执行信息公开。利用报刊、网络、户外公告栏等平台,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新收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及原因等情况,让执行全过程透明化;对一些特殊的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邀请人大政协或其他社会人士人员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允许当事人依法随时查阅执行卷宗,查询相关执行信息,了解执行人员所做的工作以及执行进展;加强与新闻媒体、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的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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